翻譯標準是衡量翻譯質量的條件,譯文越符合翻譯標準,質量就越高,今天北京翻譯公司給大家說說翻譯的三個標準。
第一翻譯標準——“寧信而不順”
該翻譯標準是由我國文學巨匠魯迅先生提出來的,對此翻譯標準我們不能簡單地理解成為了求“信”而不顧譯文的流暢、通順。魯迅提出該翻譯標準是針對當時梁實秋、趙景深等學者的“寧錯務順”的觀點的。對于“不順”,魯迅有他自己的見解,“不順”并不意味著要將“天河”翻譯成“牛奶路”。魯迅認為“凡是翻譯,必須要兼顧兩面,一面當然是力求其易解,另一面則是要保存著原作的風姿”。想要把文章翻譯得好,除了要有扎實的外語功底外,還要學習外語使用國家的風俗習慣以及文化歷史;使直譯與意譯互相補充、互相融合、互相滲透、相輔相成。魯迅提出的翻譯標準在中國翻譯史上給人們留下的印象較深,但影響卻不是很大,問題在于魯迅先生對“信”與“順”的關系沒能闡釋得令人折服。
第二翻譯標準——“神似”與“形似”
“神似”與“形似”的翻譯標準由我國著名翻譯家傅雷提出的。他在《高老頭》的(重譯本序)(1951)中寫道:“以效果而論,翻譯應當像臨畫一樣,所求的不在于形似而在于神似?!本臀膶W翻譯而言,傅雷的“神似”與“形似”翻譯標準在我國的影響極大,對我國的翻譯理論建設以及翻譯實踐有著非常大的指導意義。他在魯迅、茅盾、林語堂等人的基礎上,發(fā)展了翻譯藝術作品必須“傳神”的理論。
第三翻譯標準——“化境”
“化境”翻譯標準是由我國博學多才的著名大學者錢鐘書提出的。他認為,文學翻譯的理想可以說是“化”;就是把作品從一國文字轉變成另一國文字時,既能不因表達習慣的差異而露出生硬牽強的痕跡,又能完全表達出原作的風味。錢先生的“化境”翻譯標準與傅雷的“神似”與“形似”有異曲同工之妙,也是針對文學翻譯而言的。然而對于其他文體(廣告文體除外)的翻譯就沒有多大的實用價值了。例如,法律法規(guī)的翻譯不存在“化境”的問題,因為法律法規(guī)的語言嚴謹、規(guī)范,在翻譯的過程中,不需要形象思維,不能發(fā)揮想象力隨意“創(chuàng)作”。
以上就是海歷陽光翻譯給大家分享翻譯的標準,希望對大家有幫助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