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詞一般指的是表示人名、地名、組織機構(gòu)的名稱、和其他具有特殊含義的名稱。在英譯漢過程中,譯者可采取以下翻譯方法:
1.音譯一般來說,專有名詞音譯是以音節(jié)為單位一個音節(jié)譯成一個漢字。如:
Washington:華盛頓、Italy:意大利、California:加利福尼亞、Lincoln:林肯、Nixong:尼克松、Victoria:維多利亞
有時最后一個音節(jié)之后還有輔音,這個輔音一般要譯出。例如:
Bush:布什、Engels:恩格斯、Suez:蘇伊士、Arab:阿拉伯
如果名字較長.其中有些音家讀音不太明顯時,該音素也可省略不譯。如:
Edinburgh愛T堡Elizabeth伊麗莎白
2.約定俗成有許多專有名詞已經(jīng)使用了許多年,譯法已經(jīng)固定下來,在翻譯這些專有名詞時,應(yīng)按固定下來的譯法翻譯,不能另起爐灶,重新翻譯。例如:
Adam:亞當(dāng)、Sanfransisco:舊全山、Shakespeare:莎士比亞、Ireland:愛爾蘭、Wall Street:華爾街
3.音譯加意譯一些地名,特別是山川、河流、湖泊、城市、縣、郡等,可以使用音譯加愈譯的方法。例如:
Mt. Bruce:布魯斯山、Sag R.:賽格河
4.意譯有些建筑或地方名稱可以意譯。例如:
White House:白宮、Salt Lake:鹽湖城、White Hall:白廳、Fleet Street:艦隊街
5.翻譯女性人名時.可在名字中加上女字旁、王宇旁、草字頭等將其女性化。如:
Mary:瑪麗、Susan:蘇珊、Julia:朱莉婭、Petty:佩蒂
6.英國、美國以外的人名和地名要按照原語的發(fā)音音譯或按照約定俗成的譯法翻譯。如:
South Korea:韓國、Vietnam:越南、France:法國、Tokyo東京